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澳洲學生簽證2026年10月2日新規:港生帶家屬、境內申請要留意甚麼

澳大利亞內政部於 2026 年 10 月 2 日起實施學生簽證(500 類別)與學生監護人簽證(590 類別)新規,核心改動有兩項:一是大幅收緊在澳境內遞交學生證申請的資格,二是原則上禁止新申請或續簽時攜帶家屬。香港並不在豁免名單(如東盟、太平洋島國、全額外國政府獎學金、澳洲外交貿易部或國防部資助項目)之內,因此港生須提前規劃境外遞簽與家屬安排。

境內申請學生簽證(500 類別):大多數臨時簽證持有人不再符合資格

新規生效後,大多數臨時簽證持有人不能在澳洲境內申請學生簽證,包括打工度假簽證(Working Holiday Maker)與技術需求簽證(Skills in Demand)持有人。現有學生簽證持有人一般也不能在境內再申請另一張學生簽證,除非屬於以下豁免類別:

關鍵提醒:若不符合上述豁免,必須在澳洲境外遞交申請,且簽證獲批時人亦須身處境外。現有學生簽證不受影響。

攜帶家屬:首次及續簽均不得攜帶,現有家庭有過渡安排

自 2026 年 10 月 2 日起,首次申請或續簽學生簽證均不可在申請中包含家屬,除非屬於上述相同豁免類別(博士生、東盟/太平洋島國國籍、全額外國政府獎學金、DFAT/國防部資助)。香港學生不屬豁免範圍。

已在澳家庭的過渡安排:
若家屬已在 2026 年 10 月 2 日前包含在你的簽證或簽證申請中,且你符合在境內申請續簽的資格,可在新申請中繼續包含這些同一家屬。獲批後不得再新增家屬,且無任何豁免。2026 年 10 月 2 日前遞交的申請(含已攜帶家屬者)按舊規審理。

學生監護人簽證(590 類別)與轉學新規

畢業生工作簽證(485 類別)家屬限制與申請費調整

港生現階段應採取的行動

  1. 確認自身簽證狀況:檢查現持簽證類別、到期日、是否屬豁免類別。
  2. 評估境內遞簽可行性:若不屬豁免,須安排離境並在境外遞交學生簽證申請,且等待獲批期間留在境外。
  3. 規劃家屬安排:若需攜帶配偶/子女,確認是否符合過渡安排(2026 年 10 月 2 日前已在簽證或申請中)或豁免條件;否則需另覓簽證途徑(如訪客簽證、獨立技術移民等)。
  4. 轉學前先查核:擬轉換院校或課程前,使用內政部 Document Checklist Tool 核對財力與英文證明要求,並留意 Transfer stream 進展。
  5. 尋求個案建議:上述為一般規則說明,個案以澳洲內政部最新要求為準;如需針對個人情況的具體意見,請諮詢 Office of the Migration Agents Registration Authority 註冊的移民代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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